1目的
为加强对证书的管理,规范证书的制作,保证证书正确使用,维护公司信誉,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颁发的各类管理体系认证、服务认证、国推认证证书等。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批准签发各类管理体系、服务认证、产品认证、国推认证证书。
3.2 综合部负责设计证书模版,技术部负责确认证书内容。
3.3 综合部负责确认新版证书纸的印制数量及纸质规格、打印各类管理体系、国推认证、服务认证证书样本,加盖证书章;
3.4 综合部负责证书样本在上级部门的备案及证书设计稿的美工(如需要)并负责证书纸的印制;负责证书纸的领用,各类管理体系、国推认证、服务认证证书的缮制、修改、增/补、查询;综合部负责发放。
3.6 各部门负责对委托方和/或受审核方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确认获证组织的证书内容;负责对获证组织证书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3.7 综合部负责商标注册工作。
4程序
4.1 认证证书的管理
4.1.1 证书的定义及类别
a)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表明管理体系在一定时期内符合某种或某几种管理体系的要求并许可使用ABC获证组织标志的法定证明文件。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b) 服务认证证书:表明服务运行在一定时期内符合某种或某几种服务认证标准的要求并许可使用ABC获证组织标志的法定证明文件。如教育服务认证证书、体育服务认证证书、快递服务认证证书等。
4.1.2证书的内容
4.1.2.1 认证证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a) 证书名称;
b) 证书编号;
c) 获证组织的名称,地址;
d) 认证依据的认证标准和(或)其他引用文件的编号与版次;
e) 认证所覆盖的范围(每一个场所、产品或服务与相应的认证范围必须一一对应);
f) 对多场所组织还应在证书上或附件中明确注明每一已获证的场所名称、地址,及其涉及的过程(如有不同);
g) 首次发证日期、本次发证日期以及证书有效期的起止年月日;
h) 总经理签字;
i) CNAS认可标志(经CNAS认可后);
j) IAF国际互认标志(经CNAS认可并与CNAS签署使用协议后);
k) IAF国际认证联盟组织标志(经IAF承认后)
l) ABC的徽标、名称、地址,网址和印章。
4.1.2.2 认证证书在使用CNAS认可标志和IAF国际互认标志时应符合CNAS的《认可标志和国际互认标志的使用规则》(CNAS-AR04)的要求:
4.1.2.3 ABC使用的CNAS认可标志包括CNAS徽标和ABC的认可编号;
4.1.2.4 ABC的各类证书采用CNAS认可标志/IAF国际互认标志的组合与ABC认证标志非紧密方式使用方式并符合CNAS的其他相关规定。
4.1.3 证书的形式
a) 认证证书采用中、英文两种形式,当对英文内容发生争议时,以中文为准。
b) IAF认证证书采用英文形式和IAF规定的格式。
4.1.4认证证书编号的规定格式
4.1.4.1对同一个组织实施的同一个管理体系认证,赋予一个认证证书编号。
4.1.4.2认证证书编号由认可注册号、年份号、标准代号、当年发出证书的累计顺序号和后缀构成,格式如下:
AAA YY QX XX XX —B /XXX
(认可注册号)(年份号)(标准代号)(月份)(顺序号)(子证书号)
A) AAA表示ABC的认可注册号,通常情况为XXX。
B) YY 表示证书发出年份的后2位:01,02,……
C) QX 表示管理体系认证依据的标准或规范的代号:
a) GB/T19001-2000-ISO9001:2000为Q1;
b) GB/T24001-2004-ISO14001:2004为E1;
c) GB/T28001-2001为H1
d) CFCC为C1,COC为C1C,FM为C1F,野生动物为C1W;
e) 教育服务认证SEC为JY1
f) 批发零售业服务认证为PL1,依此类推。
其中1为第一个证书周期,2为第二个证书周期等。具体见标准规范清单。
D)XX表示ABC当年发出证书的月份:01,02,……
E)XX表示ABC当年发出证书的按不同项目的顺序累计号:01,02,……
H)B表示多场所组织的子证书注册号,同一个组织的认证范围覆盖多个场所并需要颁发子证书时,在认证证书编号后加上破折号和序号,如—001(—002,—003,…)。
4.1.4.3 有效期内换发证书,认证证书编号中的认可注册号、年份号、顺序号和认证的有效期保持不变,应注明换证日期;撤销证书后,原认证证书编号废止,不再使用。
4.1.4.4 IAF证书编号等同于相应管理体系证书。
4.1.4.5 证书编号的年份和证书的顺序累计号每年以管代批准签发证书的日期为始。
4.1.5 证书的有效期
管理体系认证、国推认证、服务认证证书有效期一般为3年,但有不同要求的,按不同要求执行,如森林认证有效期为5年;获证组织每年必须接受ABC的监督检查符合ABC的要求并获得ABC印发的‘监督审核合格通知书’、并在ABC网站上查询有效后方可继续使用该证书。
4.1.6 各类认证证书应采用防伪措施。
4.1.7 证书复印件不具有法律效力。
4.1.8 认证证书的设计和变更
4.1.8.1 综合部依据技术部转交交管代批准的新证书需求等设计证书和模版,确认证书和模版的内容,数量及纸质、尺寸等规格。
4.1.8.2 综合部打印各类证书的样本,加盖样公章或提请管代签字。
4.1.8.3 技术部填写《认证证书印制审批表》同新证书等文件一起提供给综合部。
4.1.8.4 综合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书纸的印制,并及时通知技术部进行验收。
4.1.8.5 如需加印证书,综合部填写认证证书领用单,从综合部领用各类证书纸;填写《认证证书印制审批表》交证书印制人员加印证书纸,进行第4.1.8.4项。
4.1.9认证证书的缮制和发放
4.1.9.1 总经理批准证书后,技术部应(在当日)根据4.1.4所述规则给出证书编号,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证书内容确认件复印件(如需要)传递到综合部。
4.1.9.2 综合部在2个工作日内缮制相应的证书,有要求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服务认证、国推认证等在适用时同时制作对应的IAF证书。
4.1.9.3 证书缮制应保证质量,证书内容差错率(非人为因素不计入)控制在5‰以内。
4.1.9.4 证书缮制完毕后,综合部确认交纳费用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证书发出并记录邮寄信息。
4.1.9.5 综合部应将证书及时交到委托方,并向其发放《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使用管理规定》,同时记录证书接收、发放信息,保持与技术部沟通联系。
4.1.9.6 获证组织也可凭各公司的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到ABC综合部领取证书。
4.1.10 证书补发
4.1.10.1若发生证书遗失,可以向综合部提出证书补发申请,同时要在带有国家统一刊号的报刊杂志,或与ABC有关的杂志、网站上声明挂失。
4.1.10.2 综合部在收到证书补发申请书,挂失声明(原件),并与财务确认收到补发费用,确认无误后,受理补发证书,在2个工作日内由证书印制人员完成新证书缮制和发放,同时做好相关记录和归档。
4.1.11 使用认证业务管理系统的证书印发
4.1.11.1 技术部将证书内容电子档(如word和excel)及证书内容确认单等审批后的文件传递到综合部(如需要网上公示证书信息)。
4.1.11.2综合部复核相关文件,缮制、发放证书,并归档记录。
4.1.11.3 将证书信息excel档交综合部,综合部上传上网(包括CNCA网站及ABC网站)。
4.1.12 证书错误的修改
4.1.12.1 综合部负责受理证书内容的修改申请,并将收回的错证原件随《证书更改审批表》一同转综合部。
4.1.12.2 如果发生证书错误,由综合部填写《证书更改审批表》,并经技术部审批签核后,再传递至综合部。
4.1.12.3 综合部收到《证书更改审批表》,复核并确认已交纳相关费用后,在认证业务管理系统中依照《证书更改审批表》修改证书,完成校对和缮制后及时发放,同时归档《证书更改审批表》,登记收到的错证原件,定期将错证移交综合部,由综合部相关人员负责错证的销毁。
4.1.13 在证书有效期内,ABC要对获证组织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实施监
督,若发现证书被误用/滥用,ABC应采取正措施。
4.1.13.1 证书被误用/滥用主要形式有:
a)错误使用证书或误用于证书覆盖范围外的体系、服务;
b)在任何资料中有对证书的不正确宣传,利用认证证书和相关文字、符号,误导公众认为认证证书覆盖范围外的管理体系、产品或服务获得认证;宣传认证结果时损害ABC的声誉,损害认证制度,使公众对认证失去信任。
c)未经许可使用证书。
d)未经公司批准,擅自更改证书内容。
e)证书被伪造、涂改、出借、出租、转让、倒卖、部分出示、部分复印的。
4.1.13.2 发现以上情况时,由发现的部门经过验证确实后,及时填写《误用/滥用认证证书调查处理登记表》,交综合部报告管代批准后,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4.1.13.3 当发现以上情况时,ABC采取的纠正措施有:
a)向误用/滥用证书单位发出《误用/滥用认证证书处理通知书》,责令其纠正;
b)按《授予、保持、更新、扩大、缩小、暂停、恢复、撤销认证和证书自动失效管理程序》暂停或撤销该证书;
c)必要时按相关法律追究该单位的法律责任。
4.1.13.4一旦获证组织的证书被撤销,技术部应采取下述行动:
a)将撤销通知单发送获证组织
b)收回认证证书,登记后销毁,可半年提交记录给技术部备案,内审等方式不定期抽查处理情况。
c)将处理情况形成书面报告。
4.1.14 获证组织证书使用的权利和义务
4.1.14.1 在认证证书的有效期内有权正确使用认证证书;
4.1.14.2 认证证书可以展示在文件、网站、通过认证的工作场所、销售场所、广告和宣传资料中或广告宣传等商业活动,但不得利用管理体系、服务认证证书和相关文字、符号,误导公众认为认证证书覆盖范围外的管理体系、服务获得认证, 宣传认证结果时不应损害ABC的声誉,不得损害认证制度,使公众对认证失去信任。
4.1.14.3 获证组织可以在有效的管理体系、产品和服务认证证书覆盖的领域和业务范围内按以下文字描述的方式将认证证书的有关信息展示在文件、网站、通过认证的工作场所、销售场所、广告和宣传资料中、广告宣传等商业活动以及产品的外包装(不会到产品的最终用户手中,如用于运输产品的大包装箱)上。如:“本组织(或企业)通过ABC的****管理体系(服务)认证,证书号为xxxxx”。
a) ****:应为获证组织获得的相应管理体系认证名称,如质量或ISO9001,环境或ISO14001,国推认证CFCC,服务认证SVC等。
b) xxxxx:为获证组织获得的证书编号。
4.1.14.4 在证书有效期内获证组织有权按照《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使用管理规定》合理使用认证标志。森林认证范围内企业以“产品上”或“产品外”方式使用标识,应获得标识的持有人或其代理人的授权,并遵守授权条款。 在使用CFCC标识时,授权是指由CFCC或CFCC认可机构所颁发的有效许可。企业可以只以“产品上”的方式使用标识,但其认证产品应满足标识持有人所规定的产品贴标的贴标要求。企业未在其产品或包装上使用标识而只进行“产品上"声明时,也应使用正式声明,且该声明应易于识别。
4.1.14.5 对其它单位和个人妨碍本组织使用认证证书的行为可以向ABC提出投诉。
4.1.14.6 获证组织应妥善保管好证书,以免丢失、损坏。如发生证书丢失、损坏的,获证企业可申请补发,收费暂定300元人民币/张。
4.1.14.7 保证证书覆盖范围内的管理体系、服务运行稳定;
4.1.14.8 建立认证证书使用和管理制度,对认证证书的使用情况如实记录存档;
4.1.14.9 获证组织应确保证书覆盖范围内的管理体系运行稳定。当管理体系/服务/产品覆盖范围内的产品质量、环境、安全等发生重大变化或重大事故/事件时,应及时报告ABC公司并接受其调查或监督检查。在调查前及监督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该证书;
4.1.14.10 当获证组织的认证范围变化时(尤其是认证范围缩小),应及时修改所有有关的广告材料和公开宣传资料,提供认证范围变化后新的认证证书。
4.1.14.11 证书不准伪造、涂改、出借、出租、转让、倒卖、部分出示、部分复印;
4.1.14.12 获证组织应按时交纳认证费用,以获得或保持证书。
4.1.14.13 证书被ABC暂停、撤消或注销,获证组织应按ABC的要求将证书交还到ABC,并同时停止在文件、网站、通过认证的工作场所、广告和宣传资料中展示认证证书以及使用文字描述,停止将有关认证信息用于广告宣传等商业活动。
4.1.15 ABC应保存获证产品的信息,至少包括:
a)产品识别信息;
b)认证用的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c)客户识别信息。
认证方案应规定那些需要在名录中公开或在有要求时提供(通过出版物、电子媒体或其他方式)的信息。至少ABC应当在有要求时提供该认证的有效状态。
5 相关文件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使用管理规定》
6. 相关记录
《证书更改审批表》
《误用/滥用认证证书调查处理登记表》
《误用/滥用认证证书处理通知书》
《认证证书补办/增加副本审批流程单》
《认证证书印制审批表》

